特岗教师“颗粒无收”让人忧

原作者: 杨三喜 来自: 光明网 收藏 分享 邀请

       至少这是一份职业,按时领取工资,有相应的保障,这个要求过分吗?” 据媒体报道,陕西渭南市临渭区100名特岗教师被三个问题困住了:拖欠半年的工资什么时候发?为什么不落实“特岗教师聘用合同”?什么时候能解决特岗教师的待遇问题?

特岗教师“颗粒无收”让人忧

  当地特岗教师早就通过网络渠道反映待遇问题,但迟迟没有得到解决。早在2016年,就有特岗教师在当地政务网站上留言提问待遇问题,临渭区教育局的回复是:“同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协调,予以解决。” 2018年6月,临渭区政府网站舆情回复板块中的一份回复显示:“同区级相关部门积极协调,予以尽快解决特岗教师待遇问题。”但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真正落实,很多人心里都没有底。

 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,1月31日,临渭区委宣传部向媒体回应,临渭区教育局立即组织人力对报道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和统计。此事涉及该区全部289名特岗教师,经过整改,每人已收到补发工资2.6万余元。

  “特岗计划”由教育部、财政部、人社部、中央编办等于2006年联合启动,目的在于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农村地区任教,缓解农村地区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,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。根据规定,“特岗计划”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。特岗教师虽然不入编,但是在工资待遇、社会保障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、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对待。中央财政给予特岗教师工资性补贴,地方财政则应补全与当地教师待遇的差额。以特岗教师程艳为例,2017年9月至今,她的工资卡显示总共有两次工资发放记录,收入3.46万元,为中央财政发放的工资性补贴,但应有由地方发放的部分“颗粒无收”,养老、医疗、住房公积金部分也都没有得到落实。

  渭南临渭特岗教师遭遇的情况,并不是个例。教育部日前发布的《关于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情况的通报》指出,个别地方仅按中央的工资性补助标准发放特岗教师工资,没有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予以补齐,没有为特岗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。有的地方没能及时将特岗教师入编,在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先等方面未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。

  很多报考特岗教师计划的教师,其实已经做好了到农村任教的吃苦准备,但“说好的待遇没兑现”却让他们失望。“同年入职、通过渭南市基层镇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教师账户多了1万多元”,包括1年1.2万元的绩效工资、900元降温费和2100元取暖费等,加上“五险一金”等待遇,差不多接近3万元。

  同工不同酬的巨大差距,更让渭南的特岗教师们感受到严重的不公。

  农村教育是我国教育的薄弱环节,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优秀教师下不去、留不住,国家启动特岗计划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,不断加大投入,要求在待遇、职称评定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,就是为了破解乡村教师下不去、留不住的难题,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。统计显示,2015年招聘的特岗教师6.73万人,截至2018年9月,有6.08万人经考核合格自愿留任,留任率为90.2%。特岗计划为乡村教育源源不断地输入新鲜血液,支撑着乡村教育的发展。但如果,特岗教师不仅无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,甚至基本的工资、社会保障等待遇都得不到落实,在最艰苦岗位上流汗又流泪,那么如何鼓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农村教育?

  我国目前实行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,落实特岗教师的待遇,主要在于县级政府。特岗教师们面临的待遇保障落实不到位问题,表面上是教育局、财政局、人事局等部门互相扯皮、协同不畅,根本还是政府部门没有真正重视特岗教师,没有把优先发展教育落到实处。

  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,财政状况也各有不同,财政投入的确会影响教育投入。但更关键的还是决策者对发展教育、改善民生持什么态度,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秉持什么样的价值观,这决定了有限的财政经费如何分配。如果不重视教育,即使地方财政宽裕,财政可能投入其他领域,甚至是形象工程当中去了,教育投入难以得到保障;如果重视教育,真正把教育放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,就算财政相对比较紧张,教育投入也能获得保障,特岗教师的问题也不至于一而再,再而三的爆发,“尽快”解决也不会成为空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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