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做微商,影响“不微”

原作者: 周旭方 来自: 蒲公英评论教育 收藏 分享 邀请

杭州萧山一位网友在微博爆料称:萧山某实验小学一年级班主任让家长批改作业,班主任自己天天忙着在朋友圈做微商,根本无心教学,这让不少家长心里不悦。(4月5日钱江晚报)
做微商,在当下是十分火热的行当。“最先吃螃蟹”的人尝到了甜头,其他人纷纷响应,尾随其后,这是一种正常的从众心理,无可厚非。但有些教师放弃自己“传道授业解惑”的本职,参与其中,甚至不能自拔,就另当别论了。

据调查,现在的微商信誉度日益下降,他们虚夸商品的实际价值,污染了朋友圈的风气。如果教师做微商,在朋友圈、家长群广发信息、推销商品,赚亲戚朋友乃至学生家长的钱,师道尊严何在?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教师不得从事有偿活动,包括有偿家教、有偿推销教辅资料、有偿讲座辅导报告等,做微商及从事其他的第二职业,更是不可僭越。此外,教师若把心思放在从事微商活动上,必定影响他们的主业——教学。网友质疑学生的老师从事微商,恐怕主要还是担忧这些老师不能一门心思地搞好孩子的教育工作。

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今年两会期间曾说过,“教育质量是尊敬出来的,不是谁抓出来的,就是说成才自尊师始,你想成才就从尊敬老师开始,你想国安就从重视教育起步”。在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今天,国家把尊师重教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,教师切不可自毁形象。如何杜绝老师从事微商活动,向老师做微商坚决说不,我认为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。

一是要切实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。部分教师“冒天下之大不韪”从事微商,都是利益驱动所致,教师待遇低,于是就开始在职业道路上偏离航向。今年1月发布的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明确提出: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,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。只有教师地位提高了,待遇有保障了,教师才能安心从教,教师也才能真正成为受人尊敬、令人羡慕的职业。

二是要切实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。教师的示范引领、言传身教对学生影响至深,教师必须加强师德修养,做好学生的引路人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教师要做学生的“四个引路人”,即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、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、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、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如果教师做微商或从事其他的有偿活动,势必给学生以不好的教育引导,对学生的成长极为不利。

三是要切实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。教师要加强对教师法、义务教育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,相关部门也要不断修改完善法律法规,让师德规范更明确、更具时代性。近年来,各地根据实际制定的教师“十个不准”“十个严禁”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”等规章制度,就是对师德师风制度建设的有益补充。在相关制度体系内,教师从事微商应成为不可逾越的“红线”。

教师做微商,影响“不微”。查处教师从事微商或其他有偿活动,要以猛药去疴、重典治乱的决心,用“零容忍”的态度,坚决杜绝,还教育一片净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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