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学生把手机带进课堂应如何落实

原作者: 熊丙奇 来自: 光明网 收藏 分享 邀请

       8月30日,教育部、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制定的《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》公布。诸如确保小学生每天睡眠10个小时,严禁学生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控制新增网络游戏上网运营数量等,方案列出一系列为儿童和青少年“护眼”的硬措施。方案要求,学校要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,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,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%,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。

  此前,法国立法禁止幼儿园、小学和初中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,引起国内舆论关注,舆论也呼吁我国应禁止中小学生在校园使用手机。这次八部门制订的方案,回应了舆论的关切,将严禁学生把个人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,作为综合治理青少年近视的重要措施之一。

  这次方案提到的诸多措施,给学校营造依法治教的办学环境立下了要求。否则,若管理权责不清晰、安全责任界定模糊,学校在具体落实时,会遭遇执行难问题。

  我国之前已有一些学校禁止学生带手机进校园、进课堂,甚至有学校将学生违反校规带进课堂的手机砸毁,甚至给予劝退、开除处理。对于校园手机禁令的执行方式,一直存在争议。争议包括却不止于以下几项:学校有无权力禁止学生使用手机?对把手机带进校园、课堂的学生,教师有无权利搜查?学生违规把手机带进校园、课堂,该怎么处理?

  八部门的方案,把禁止学生把手机、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进课堂作为了统一规定。但是究竟怎么执行,学校和教师还存在困惑。按照目前学校的管理方式,学生违规带手机进课堂,教师对其进行处理,很可能把执行规定变为师生之间的矛盾:一些学生会认为是老师与自己过不去,由此产生师生冲突。我国曾发生班主任收掉学生手机,导致学生报复伤害教师的事件。八部门的方案要求“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”,这牵涉到学生手机上缴、管理等诸多细节问题,也需要学校进一步细化。

  要解决这一问题,需要学校成立学生事务中心,该中心可由学校领导、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、专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管理委员会,负责制订学校管理学生使用手机、平板电脑的具体实施细则,并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。概而言之,学校需要完善管理,不能把监督学生不使用手机的责任,只交给班主任或任课教师。这也适合其他治理措施的落实执行。

  此次八部门制订的方案,要求对影响青少年视力的各方面因素都进行治理。比如,方案要求,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。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,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,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,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。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。这些,其实并非新规定,每天锻炼一小时,教育部已经提了很多年,可落实情况并不好。一个重要原因是,组织学生开展锻炼活动存在安全风险,这就需要给学校组织学生户外锻炼活动减负,要依法界定学校的安全责任,如果学校已经尽到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责任,就不应该承担责任;由运动造成的意外伤害,应通过购买学生意外伤害险,由保险公司理赔。

  总之,这是一个系统工程,需要在治理时,针对影响措施落实的问题进行细化分析、区别治理,这样才能既治标又治本,实现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目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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