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度考核应以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为目的

原作者: 王辉庆 来自: 蒲公英评论网 收藏 分享 邀请

“分分分,学生的命根;考考考,老师的法宝”的说法,用在我们近几年的教师年度考核过程中依然相当贴切。这些以刚性分数为基准的,貌似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考核,实际上却不能准确地衡量一个教师的功绩。作为一名在一线工作多年的教师,个人认为考核制度从制定到落实还应该做好以下四个方面。

一是教师年度考核制度的制定应充分体现民主性。教师考核制度服务的对象是一线教师,要让它成为全体教师工作中的行动指南,首先必定要有一个让教师内化的过程。因为只有得到多数教师认同的制度才是相对科学合理的,才会拥有生命力,而达到这一效果的唯一途径就是民主。以我镇为例,历年来,此项制度的确立一般要经过学校提供草案,然后分发到校供全体教师讨论,再在教师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。

二是教师年度考核制度的内容应突出时代性。考核既为评价,更在于引领。在多数教师还没有把教育教学工作当事业来追求,仅当职业来完成的现实情况下,外在考核制度的导向作用更加突出。目前多数教师的想法就是,你要考核什么,我就努力做好什么。所以,教师考核制度应与时俱进,在评价项目与奖惩方式上突出鲜明的时代性。
去年,我镇的考核制度明显变动的有两项:一是在强调教学成绩的同时,加大了教师教研考核方面的分值;二是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,以实际行动鼓励教师进步。由于适应了教师队伍发展的趋势,考核结果公布后,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被极大地激发出来。

三是教师年度考核制度的出台应讲求时效性。考核制度要指导教师,就必须在其他工作之前被提出来,让教师一开始就得到准确的指导信息。但有的地区由于死板地遵循所谓的程序,非等到学期开始才着手筹建制度,结果实施起来就具有明显的滞后性,时效性、针对性不足。

四是教师年度考核制度的落实应强调稳定性。教师工作周期性比较长,所以,教师考核制度不能搞运动式的突击,不能在短期内频繁地变更,朝令夕改往往会让基层教师无所适从。阶段内,稳定的制度才会有参考价值,才会让教师工作有依据。

科学的教师考核制度是促使教师不断前进的动力之源,负责教师管理的领导与机构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作用,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,指导教师不断成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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